李  娜  党委常委、副校长

个人简介

李娜,汉族,中共党员,理学博士,二级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,兼任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院长。主要负责资产与实验室建设、图书、档案等方面工作。分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图书馆(信息资源中心)、档案馆(校史馆)。联系经济学院、生命科学学院、商学院。

2009年毕业于山东大学胶体与界面化学专业,获理学博士学位。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在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化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。  

曾任山东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副院长、党委副书记、执行院长、院长。挂职担任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。  
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、教育部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青年学者、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。中国化学会第三十一届理事会女化学工作者委员会委员、《高等学校化学学报》第一届青年执行编委。  

现主要从事分子与纳米诊疗探针的设计、合成及生物应用研究,在Nat.Commun.,Angew.Chem.Int.Ed.等杂志发表SCI论文200余篇,论文被引用11000余次。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纳米科技”重点专项课题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、面上项目、青年基金等项目。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、山东省科学技术青年奖、山东省自然科学一等奖、山东省自然科学二等奖、“齐鲁最美青年”、“山东省先进工作者”等荣誉称号。